一、户口迁到婆家还能迁回娘家吗
当女方需将其户籍从男方户籍所在地迁往其娘家时,以下是主要步骤和流程:
首先,女方应到娘家户籍所在的地方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其次,凭借该户口准迁证,女方再前往目前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女方携带户口迁移证,前往娘家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落户登记;
最后,在得到转入地公安局的核准及批准后,派出所会通知申请入户的人员前来领取《准迁证》,然后返回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随后凭《准迁证》第三联以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相关亲属的户口簿到转入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入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继承宅基地的人必须是农村户口。如果你已经成为了城市户口,那么就已经无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了,而且宅基地的继承和转让,只能在本村户口之间流通,如果是外村户口,也是不能继承的。具体原因如下:
1、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农户个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2、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该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
3、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人的宅基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户口迁到婆家还能迁回娘家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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