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规定,对于达到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等级标准十级的受害者,无论其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为何,均应在该项责任强制保险限定的赔偿额度范围内获得相关的赔付。
其中,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上限设定为人民币18,000元,而对其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则为人民币2,000元。
若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负有部分或全部责任,则上述赔偿限额将相应调整;而当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需负责或者只承担轻微责任时,医疗费用的赔偿将减少至人民币1,800元,财产损失的赔偿更是仅限于人民币100元的额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十级伤残交强险可以赔多少钱
十级伤残交强险最高赔付金额为20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
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十级伤残交强险能赔多少钱”,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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