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
若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出现纷争,双方皆应秉持真诚友好的态度,适当进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亦可借助于村民自治组织的力量,或寻求乡(镇)级人民政府的公正调解。
然而,倘若争议双方均不愿意进行详尽的商讨与调解,或经协商及调解处理后仍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此时他们便能转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期获得更为权威的裁决。
当然,在以上所有途径都行不通的情况下,他们还可以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怎么办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