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农村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首先需向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申办农村自建房手续的请求,并随附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若申请符合条件,则该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接收;随后,负责该项业务的工作人员将对所受理的农村自建房的申请事项以及所备材料的一致性与合法性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当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会把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事项详细地记录在登记簿上;直至最终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
下面是农村不动产证办理的具体材料要求: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3.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前应取得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文件。
相应的,农村不动产证办理的先决条件为:
1.申请人必须具备适格的权利主体资格;
2.经过法定程序的公告、听证等必要环节后,且无任何利害关系人的异议,同时满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必备条件;
3.在递交登记申请时,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4.当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而由农村集体组织兴建的房屋则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二、农村房屋不确权可以吗,法律如何规定
在一般的农村住房问题上,并没有必要进行产权确立,然而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却必须进行产权确立。
关于具体的确权政策,建议您向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寻求详细解答。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六十二条中的第一款、第四款以及第五款,明确规定了农村居民每户家庭只允许持有一块宅基地,而每一块宅基地的占地规模均不得超出省级单位、自治区或者直辖市政府所制定的标准。
对于农村居民住宅的用地申请,应先经过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批准;
若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占用农地的情况,则需按照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完成审批手续。
此外,若已将农村的住宅出售、租赁或赠送给他人,那么再次提出宅基地申请时,将会被拒绝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农村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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