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剐蹭,双方离开现场私了怎么办
1.若各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事实及其原因均无异议,则可当即撤离现场并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2.当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晰明了时,应首先撤离现场,然后再开展进一步的协商与处理工作。
3.当事故当事人选择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时,需立刻将事故车辆转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带,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立警示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宽灯以及尾灯。在高速公路上,应将车辆转移至最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硬路肩上;在城市快速路上,应将车辆转移至最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而在其他道路上,则应将车辆转移至最近的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车辆剐蹭,交通事故,请问如何定责
关于同向刮蹭交通事故部分,有以下六条明确规则:
首先,一方在变更车道时导致了同向刮擦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变更车道的一方将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其次,如果一方在超越另一方的途中引发了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而另一方则是在其本身车道内以常规速度正常行驶的话,那么车速较快的那一方将会承担起全责;
第三,假设一方超宽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足够明显的警示标识,另一方面在超越的过程中产生了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这时超宽一方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其他责任则由另一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裁定;
接下来,若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平行或者超越另一方的过程中形成刮擦交通事故,那么超宽一方应独自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此基础上,如果一方在车道内停车,从而导致了同向刮擦交通事故的发生,若此时停车一方已经依法打开了危险报警闪光灯且设定了相应的警示标志,那另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责;
最后,倘若一方在车道内用车,致使了同向刮擦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其没有依法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识,则在此种情况下,双方都需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于对向刮蹭交通事故部分,同样有三条清晰的规则:
首先,若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是驶进对向车道,进而引发对向刮擦交通事故,那么这方将独立承担责任;
其次,若一方超宽,他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对向刮擦交通事故,那么超宽的这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最后,双方若是同时在各自车道内正常行驶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那么双方各自承担相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辆剐蹭,双方离开现场私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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