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彩礼返还的问题上,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能够明确表明支付彩礼是特定地区的传统习俗;支付彩礼及其对应金额的正式书面凭证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字往来函件;详尽的手机短信记录;所支付的实物财务清单;以及其他可证实赠与财产并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同时还需证明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未曾办理结緍登记手续;虽然已经完成结婚登记流程,但两人并未实际共同生活;或者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赠与人的经济状况陷入困境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以下是能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状况严重受损的有力证据:
1.保证书、忏悔书等等,此类证据源于婚外恋情曝光后,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展示悔意并承诺改正自己所犯错误的书面凭据。
2.双方之间各种形式的通信往来,如书信、短信息、电子邮件、博客文章、私人日记以及QQ聊天记录等的记载。
3.捉奸在床的证据,集合取证较为困难,可采用拍摄照片、录像的方式来获取,但务必确保不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
4.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可提供向妇女联合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情况的相关证据;
医院的伤势或伤情鉴定结果等。
5.对于赌博、吸食毒品等恶劣习惯屡次重复发生且始终拒绝改正者,可以借助亲属、朋友、邻居的见证人证词,同时结合公安部门发布的处罚决定或者劳动教养委员会出具的劳动教养决定书等作为佐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证据可以不还彩礼”,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