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申请被驳回可以再申请吗
倘若您所提出的专利申请遭到了拒绝,这并不能被视作为您失去了尝试进一步申请的可能性。
根据我国现行的《专利法》条款规定,您有权对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补充说明,以便有机会在经过一番调整之后再度提交申请。除此之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请求他们启动审阅程序,对您的申请进行重新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申请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当一项专利申请被法院宣告失效之后,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主要集中如下方面:
首先,对于该专利的权属关系而言,其将视同自此不再具备合法效力;
其次,就曾经发生过的专利侵权纠纷,若在此之前相关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并且已经执行,此时,尽管这些判决或调解书明显已经既定且生效,但由于专利权宣告失效的事实影响,它们也不能追诉到此事件发生之前。
此外,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有实际履行行为或是经过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都要参照这一原则,即不再具备追溯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因为专利权人的刻意行为而给他人带来了直接且实质性的经济损失,那么由此引发的赔偿责任就不能因此而免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利申请被驳回可以再申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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