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过期只有商业险怎么理赔
关于第三者责任的赔付事宜如下规定:
1.对于对方遭受的损失,若其在本肇事车辆投保的强制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且仅因为该项保险已经失效而予以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则上述损失将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2.如果对方所受损失超出了交强险的赔偿范围,那么在扣除交强险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之后,剩余部分将由本肇事车辆投保的商业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中的相关险种负责赔偿。
3.至于本肇事车辆自身所遭受的损失,
首先应当由对方的交强险按照无责赔偿的方式进行赔付;如有超出部分,则需由本肇事车辆自身投保的商业性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中的相关险种负责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交强险过期出事故怎么办
对于未购买或过期续保机动车交强险的车辆,公共安全机动车辆监管机构将会依法实施扣押措施,同时将相关通知传达至车俩所有权人和运营者,要求他们按照法定规定进行足额投保。
并且会对未按规定投保的行为处以二倍于最低责任限额所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罚款。
当机动车所有人或者运营者按规定去补办了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公共安全机动车辆监管机构应在第一时间返还被扣押的机动车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强险过期只有商业险怎么理赔”,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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