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具备申请由原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出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文件之权利,用以证实婚姻关系的确立。夫妻双方若妥善携带合法身份证明证件,便可有权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资料。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机构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同样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而此类证明文件可被视为有效证据,供夫妻任何一方在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多长时间通知对方调解
对于法院而言,其在提起诉讼后何时通知被告方进行调解过程并未在法典中详细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可知,人民法院对于普通类型的案件所采用的审理程序,应自立案当日起算,在六个月内予以审结。
如因偶发情况需求延长期限者,须经本区法院院长批准同意,方可再行延长六个月;
若逾期仍需延长,则必须上报至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并获批示通过后方能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院起诉离婚结婚证被弄没了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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