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

最新修订 | 2024-06-20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61人
专家导读 物业经理无权擅自利用社区公共绿地进行建设施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经理或任何物业服务提供者均不得擅自侵占或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包括公共绿地,以保护业主的集体权益。如需使用公共绿地,必须事先获得业主委员会的批准,并确保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

一、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

若物业欲占用公众领域土地,需事先获得业主委员会的批准。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了,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提供者都无权擅自侵占、挖掘物业管理区域之内的道路或者是场地,更不能对业主们的集体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二、物业是否可以用停电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机构并不具备运用电力供应中断的方式来催促住户交纳物业费的权力。

业主们是通过与电力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约定向供电公司支付特定费用的形式,获得电力供应的资格。

由此可见,供电公司应当履行其基本义务,保障电力供给,而与此无关的物业机构并非有权限进行此类操作。

唯独供电公司有权力针对未按时缴纳电费的用户实施停电措施,而作为物业管理方的责任主体则无权涉足这些领域。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文规定禁止物业服务提供者采取停水、断电、停止供暖或供气等手段强制性地逼迫住户及时缴清物业费事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31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物业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81****856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78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1****41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归什么所有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8浏览 2024-10-15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物业是否可以占用小区公共绿地建设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77****974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40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863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