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超载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
倘若本次交通事故无关乎超过核定承载量这一因素,或者说,超载并未对该起事件产生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此种情况下,承保方理应给予相应的赔偿,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其将与被保险人共同承担责任,并实施相对较低的无过失免赔比例。
然而,若此次交通事故确由超载行为直接引发,又或是造成该次事故的根本原因,那么承保方依法享有拒赔的权利。
尽管实际操作中,极少有承保方坚持拒赔,但最终理赔结果仍需依据所签订的具体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确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八条
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4、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5、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6、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二、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是否赔
若大型货车出现超载事故,交强险将对此进行理赔;
然而,对于其他类型的商业险而言,若保险合同内明确规定违规安全装载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那么此类情况下保险公司便可不予理赔。
相反,假如保险合同之中未有如此明确规定,那么保险公司仍需依照协议内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货车超载出险保险公司赔不赔”,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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