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会不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主要适用于在特定情境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会不会留案底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士而言,这种手段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实质性影响。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原本可能面临诸如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惩罚,那么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为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潜在被判者,只需要确保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后,他们不会因自身行为而产生对社会造成危害的风险,就可以通过这个途径获得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会不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