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因未有签署劳动合同且未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若导致员工因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每月额外支付双倍的薪资作为补偿,同时要求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该补偿金额依照员工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计算,每满一周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薪资标准额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点权益是员工应得的:
1.无合同时期所应享有的双倍工资补偿;
2.对于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这一事实,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予以相应的补充补偿,具体数额根据个人薪资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若社会保险机构未能及时发放补偿资金,则应即时将相应差额折合为现金补偿,比例约占个人总工资的40%左右;
3.劳动服务年限应当补偿,即每年授予一个月的补偿,此项源于公司的违约行为,故需增设加倍补偿。
如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署合同,首先必须承受的是双倍工资惩罚,用人单位必须于劳动关系开始建构之日起的第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未在此时间内完成该操作,自第二个月起,每个月均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
然而,双倍工资并非始终生效,其仅将施行至十一个月为止。倘若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的一年内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被视为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提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指向无法通过合同期末期解雇员工的用人单位群体。如果员工表现优秀,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在试图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是相当严密的。若用人单位未能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建议为30日。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有权利声讨经济补偿金,该类补偿金通常基于一个完整年度内供给一个月的额度进行发放。而在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方面,则由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促使其履行缴纳义务。用人单位在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时,还需要承担每天高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员工务必积极主动采取行动保护自身权益,劳动执法部门即便存在监察不到位的情况,只要员工提供充分证据,他们必将全力以赴确保员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公司没交社保赔偿多少钱
若贵司未能依照法律规定为所属员工涉及到的购买社保问题提供妥善解决方案,则员工可依法向相关社保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在此过程中,社保费用征收单位将有权对该公司发出强制性命令,敦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的社保缴纳或者进行适当的补缴填平,而非仅因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一单一原因便据此申请相应的赔偿。
此外,若员工认为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之行为,也可利用此条件作为权利基础,选择与公司解除现有的劳动关系契约,并有权提出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员工在该公司所服务的时间累积来确定;对于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贵公司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额;若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补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工资;若工作期限少于六个月者,补偿金额为半个月的工资。
至于月工资的计算方法,应以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份的平均收入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没交社保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处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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