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陕西省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金额做出了明确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即构成犯罪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相应的罚金或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陕西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规定
陕西省针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金额界定如下所示:
1、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的,将构成犯罪性质,并需接受法律的制裁,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2、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的,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3、若个人实施盗窃行为,其造成的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达到了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则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将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在陕西省境内,对于盗窃犯罪行为所应适用的量刑标准如下:若盗窃公私财物的具体数额为人民币一千至三千元之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附加刑罚;若盗窃金额达到人民币三至十万元,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附加刑罚;而当盗窃金额高达人民币三十至五十万元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仍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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