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货车超载是危险驾驶罪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车货总重超过了限定标准,即为危险驾驶罪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若大型货车严重超出其额定承载能力,并且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承担着运送乘客的任务,那么便满足了该法律条款中的第三款规定,从而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此外,如果机动车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的责任,同样应当按照该法律条款的相关规定进行惩处。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大型货车超载无疑是危险驾驶罪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大货车超载交警处罚多少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货车超重违法行为,将面临相应金额的罚款;若超过额定重量比例达到30%或存在违规载人情况,则需接受更高额罚款,罚款数额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此外,以扣除驾驶证分数为处罚方式,驾驶货车装载货物超过核定载重量未达到30%者,将要接受一次性扣划3分处理;而若超过核定载重量30%甚至存在违规载货现象,那么就需要承受一次性扣划6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严格规定,倘若大型货车出现严重超载的问题,并且其主要目的在于运送乘客的话,那么这就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并且,如果车辆具有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人对于此种违规行为直接负有责任的话,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和严厉制裁。确实,超载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危险驾驶罪的一种常见表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