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代位继承人身处第一顺位,则按照顺位进行排列;
然而若代位继承人位于第二或者第三顺位,其显然要排在第一顺位之后。所谓代位继承,即是一种对立于本位继承的概念。亦可称之为"间接继承"。这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或者宣告死亡后,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将取代被继承人子女原有的继承顺序,从而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那部分遗产的制度安排。在此类的代位继承过程中,已经离世的继承人充当了被代位人这一角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先后顺序吗?
既无继承现象产生。
在法定继承的层面上,有关第一顺位的继承者享有的权益是完全等同的。
而在划分继承顺序时,被划分为以下两类:
首先是第一顺位:
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中的子女以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
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姊妹、祖辈以及外祖辈。
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以后,其财产将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接手管理,而对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说,他们则无法获得任何遗产分配。
若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的话,那么遗产将会自动转移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手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和第二顺位继承人哪个先开始”,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