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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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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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若因特殊情况如被执行人无力偿还、第三方提出合法权益主张或执行可能带来不可逆损失而暂停执行。公安机关需中止执行,待条件消除后恢复。若被执行人无力支付且三年未改善,不再执行。申请执行人需在行政处罚决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缴清罚款,逾期将面临强制执行。
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

一、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

执行程序启动之后,若因发生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应暂时中止。而当该状况得以解除时,则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以下几种情况均可引发执行程序的暂停:当被申请执行人无力或暂无经济能力偿还行政执行款项;

第三方提出针对执行标的的合法权益主张,具备理由支撑;以及理解为执行过程可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并且中止执行不会无益于社会公共福利的维护。这些特定时刻下,公安机关都必须终止执行,并待相关条件消除之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

此外,对于没有严重妨碍社会秩序,但是被申请执行人确实无力支付所负债项的情况,如果已经滞缓执行三年之久仍没能得到改善,就不应再继续执行下去了。

最后,法律同时也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须按照法律既定的期限来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义务。例如,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当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需前往指定的银行缴清罚款。因此,在书面通知下达之后,申请执行人应当在规定日期内自觉承担应该缴纳的罚款,若逾期未缴款,政府有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中止执行后十五日解封还会坐牢吗

关于犯罪中止所应受到的法律惩罚,如果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危害影响,那么理所当然应当予以免责处理;然而,若确实已经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了损害,那就必须依法减轻其刑罚

在此过程中,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能积极有效措施避免犯罪后果的发生,这便属于犯罪中止的范畴。

对于这些明智且勇于自我反省的罪犯中的中止者来说,他们并未对社会及他人造成实际损害的情况下,应当被免于刑事司法程序的追诉;反之,如一旦触犯刑法,那就必须依法适度减低其相应的惩罚额度。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止执行多久不可恢复执行”,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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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如何恢复
具体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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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恢复期限是多久<br/>如果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没有财物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有了执行条件再恢复执行。对于中止执行的时效没有限制,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都可以恢复执行。<br/>被执行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br/>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br/>(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br/>(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br/>(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br/>(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br/>(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br/>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br/>所以,中止执行的裁定有效期为自作出裁定之时起至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br/>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br/>(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br/>(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br/>(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br/>(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br/>(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br/>(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br/>(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br/>(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br/>(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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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后如何恢复执行
具体的办法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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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后,过多久才能申请恢复执行?
[律师回复] 执行中止可以恢复。<br/>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br/>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br/>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br/>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br/>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履行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时尚未确定,要等待有关机构作出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构成了中止执行的理由。<br/>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出现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情况,需要中止执行的,可以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这是一项灵活性规定,以适应执行工作的复杂情况。<br/>发现其有执行能力或可执行财产了向原执行法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就可以了。<br/>《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br/>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br/>(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br/>(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br/>(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br/>(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br/>(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br/>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所以说执行中止恢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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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恢复执行条件是什么?
中止执行恢复执行条件为导致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消失,也即是否中止执行、中止执行后什么时候恢复执行,都是人为不可控的。若是在法定的情形消失之后,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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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后能恢复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执行中止可以恢复吗<br/>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执行中止后,中止的情形消失的,被执行人应该恢复执行。<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br/>(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br/>(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br/>(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br/>(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br/>(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br/>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br/>什么是执行中止<br/>执行中止: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 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提出申请中止执行,应当裁定许可。<br/>执行路上的情形有哪些<br/>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br/>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应裁定中止执行。但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即使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也未必予以中止执行,这种情况及解决方法包括:<br/>⑴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同意延期履行但未提供担保的,执行可按执行和解处理;<br/>⑵若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被执行人反对延期的,被执行人仍可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不接受履行时可由执行提存后结案。<br/>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br/>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理由,可以暂缓执行,但并不一定会引起执行中止。对于案外人就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应当按照严格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首先应由执行员组成合议庭,召集当事人采取执行听证,严格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异议正当、属实的,将案件报主管院长裁定中止执行;异议不成立的,执行应当继续。<br/>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br/>执行程序必须依赖双方当事人的参加才能进行,缺少任何一方,执行程序都无法进行。申请方作为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已经终止,执行程序当然就无法再进行下去,案件执行程序就得中止,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后,确定新的申请执行人,才能继续执行。<br/>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br/>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又叫消灭,是指法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导致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终止。在执行过程中,当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在权利承受人未确定前,执行程序就应当中止,等待新的权利承受人产生后,再恢复执行。<br/>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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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强制执行申请多久恢复执行的这个问题没有办法准确回答,一般法院只能等到中止情形的消失之后才能恢复执行程序,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很多,比如案外人提起了执行异议或者申请人申请延期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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