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父异母的弟妹有抚养义务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对于那些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们来说,他们在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下,当面临一些特殊情况时,确实需要承担起法定的抚养责任。这些特定的情境和条件主要包括:首先,兄长或姐姐对弟弟或妹妹所负有的抚养义务。这主要适用于弟弟或妹妹尚处于未成年阶段,而其父母亲已经离世或者无法履行抚养职责,同时,作为兄长或姐姐的一方必须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这个责任。其次,弟弟或妹妹对兄长或姐姐所负有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则主要适用于弟弟或妹妹是由兄长或姐姐抚养成人,并且他们自身也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然而,兄长或姐姐却由于身体原因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失去了生活来源。因此,如果上述的这些条件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那么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就应当对兄长或姐姐承担起相应的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同父异母的兄弟算直系亲属吗
然而,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不被视为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与本人有着直接血缘纽带或者婚姻联系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这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还有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在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在特殊情境之下,例如若父母双方均已离世或者失去了独立抚养子女的能力时,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起照顾和抚养对方子女的职责。具体而言,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常见情况:首先,如果兄长或姐姐们尚且具有抚养其年幼弟弟妹妹的经济能力,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这一责任;其次,当弟弟妹妹们长大成人并且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之后,他们也需要承担起抚养曾经帮助过自己的兄长或姐姐的责任,即使这些兄长或姐姐因为某些原因而丧失了劳动能力,他们仍然有义务去回报他们的关爱与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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