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案件受理后多久开庭
关于再申审申请完成立案之后的开庭时间安排,与一般审判相比较而言,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所需的具体时间点。在法律框架之内,虽然没有具体地设定从开庭到做出判决的特定周期时长,但对于整过审理过程却是有明确的规定:
1.如若再审按照第一次审判的流程进行并选择采用简便程序的方式进行审理,那么自立案之日起至得出判决结果的时间段应控制在三个月以内。在此阶段,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针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理周期通常规定为三个月,然而遇到特殊情况时,比如需要院长审批修订或延展审理时间。
-然而,从启动立案审查流程直至正式开庭期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三个月的期限。
2.倘若选择采用常规程序,那么自立案完成起直到出判决为止,应在六个月以内完成。
3.如果再申审判过程采用第二次上诉审判程序进行,那么从立案开始算起,只需经历三个月便可达到出判决的目标。
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以下情况下的民事案件并不允许做出再申审申请:
1.依据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破产还债程序受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判定予以撤回仲裁裁决或驳回执行仲裁裁决请求的案件;
3.人民法院根据判决或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是当事人就离婚案件已经解决的财产分配问题发起的再申审申请除外。
针对案件性质,当当事人的申请具备以下任一条件时,人民法院将有义务启动再申审程序:
1.有新的证据出现,可以证明原有判决或裁定存在明显错误且足以颠覆此前的判决、裁定结果;
2.原有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基础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实,缺乏稳定性;
3.原有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核心证据存在伪造嫌疑;
4.关键证据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核实和质证;
5.在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已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申请,希望法院可以进行调查收集工作,但法院却未给予调查的情况;
6.原有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有重大错误;
7.审判团队的组成存在严重违规现象或法官在审理案件期间存在行为不当等违法行为;
8.诉讼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在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代理诉讼、或是应参加诉讼却因其他非自身及诉讼代理人原因而未出席的情况;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辩论权;
10.违反法定程序,采用传票传唤,并在无出席参与情况下宣判;
11.在判决、裁定中存在遗漏证实案件事实请求点的情况;
12.引起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
13.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参与其中。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再审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案件的再审审理期限应自收到再审申请之日起计算并限制于三个月之内,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必须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方可进行。而对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再审审理期限,应从做出提审或再审决定的日期开始起算,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若需延长审理期限,则其最长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再审审查申请完成立案之后的法庭开庭时间,尽管并无强制性的法律约束标准,然在审判进程方面却有明文规定: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自立案至作出判决的期间应当在三个月之内;而采用普通程序的话,则需要六个月的期限。对于二次上诉审判程序而言,其所需的时间仅需三个月即可。然而,部分民事案件并不允许进行再审审查,例如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破产还债程序所受理的案件等等。当当事人具备新的证据或者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等情况时,法院应当启动再审审查程序。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