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开车出事故保险赔不赔
当驾驶他人车辆而导致事故时,此类车辆的保险公司理应进行赔偿。
然而,若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因受害方蓄意为之,那么保险公司则不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需要强调的是,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标的物为机动车,对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第三方赔偿责任,均在其承保范围之内。
依据法律规定,合法的车辆借用行为应当视为投保人的行为,因此,驾驶他人车辆遭遇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借用并非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法定理由。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别人开车把我车撞了人受伤该怎样处理
在造成了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下,车辆驾驶员有义务立即实施救援行动,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应向正在执行勤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地汇报。为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正确救助,在救援过程中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明确标注出新的位置。对于乘车人员、过路车辆驾驶员以及过路行人,他们也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没有导致任何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其成因均无异议,他们有权立即撤离现场,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并自行协商解决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
然而,如果当事人未能立即撤离现场,他们应该尽快向正在执行勤务的交通警察或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仅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已经清晰明确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首先撤离现场,然后再进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驾驶他人之机动车如不幸引发事故,那么,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此负有赔偿之责。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将依据事故现场实际状况及责任归属做出公正划分,并向受害方给予相应程度的理赔补偿。如此举措,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车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使事故得以公正合理地妥善处置。因此,倘若遭受类似不幸事件,车主或驾驶者务必迅速与所属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遵循相关流程提交理赔申请,以期早日解决问题并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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