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伤者出院后费用谁承担
在受害者出院之后,如若车祸责任人尚未履行其支付用药费用的责任,而家属又无法独立承受受害者所需的高昂医药费用时,作为交强险应当担负这一重任——打起精神,站出来以交强险的实际行动,及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会共同向前线挺进并预先支払医疗费用。与此同时,保险公司有权根据投保合同,向理应赔偿的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必要时亦可直接将款项交付至受害者手中,使受害者得到最大程度上的利益保障。
然而,具体的赔款金额和赔付项目却需要依据中国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进行确定,其中主要涉及到的赔偿内容涵盖了住院费用、转院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住院膳食补贴费、残疾人生活辅助设施费以及伤残器具费用等等各方面。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强险是怎么赔付
在被保险机动车上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导致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者受伤乃至失去生命,乃至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照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范围之内给予相应程度的赔偿。然而,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者故意引发,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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