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三个月了还没有处理怎么办
许多人对醉驾后长达三个月未进行处理这一问题并不十分了解。醉酒驾车者若被判处三个月刑罚,则需符合以下条件方能申请监外执行。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第五条内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已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时,可获得暂予监外执行的机会:
(1)患有属于该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的严重疾病,且病情需要通过保外就医来治疗;
(2)处于孕期或正哺乳期的女性;
(3)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满足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亦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醉驾三种不起诉有案底吗
没有案底的情况。在我国,犯罪记录仅能透过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宣判确认,若未经宣判定罪,即表示行为者尚未被法院判定为罪犯,因此算作无罪人士,故不可能存在案底之说。
然而,如果确属犯法情形,在人民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后,将会产生相关的犯罪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