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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孩子不打结婚上女方户口簿可以随男方姓吗
的确是如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婚生育的子女在姓名权问题上享有同合法婚姻所生子女同样的权益。这种情况下,子女的命名权可由父母任意一方行使,且依法并无在姓氏方面的具体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二、生孩子可以用老公的社保卡报销吗
若妻子妊娠并分娩,丈夫的社会保障卡片便有资格接受相关的费用结算,以下是具体内容:
首先,生育基金的报销范畴是在生产前必须已经连续缴纳至少十二个月的社会保障金,此期间内,社会保障金不可出现任何中断情况。紧接着,在产后六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前往相关部门申请生育基金的报销,包含生育补贴和医疗费用两项内容。经过核准后,次月即可领取有关款项支付。
其次,在计划怀孕之前,所供职的公司必须持续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金,如此一来,生育基金的报销便可获得保障。对于个人而言,这也是一项重要的收入保障措施。
同时,产假的天数通常设定在158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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