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盗窃案件的立案准则设定在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个人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总值达到1000元至3000元的,可被认定为严重情节;
个人所盗窃的公私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的,可视作重大数额;当个人所偷盗的公私财产价值涨幅到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时,则属于特别巨大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广州市盗窃罪判的重吗
广州市对于盗窃犯罪的判决结果是否严苛,关键在于每宗案件所涉及的具体事实与情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盗窃犯罪通常而言,若涉案金额较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拘留抑或是罚金等处罚措施。
然而,司法实践中,最终的判决结果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例如罪犯的犯罪意图、作案手法、犯罪造成的实际损害以及罪犯在庭审过程中的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广州市,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时,应当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具体而言,盗窃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而当盗窃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时,便可视为重大数额;若盗窃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那么这就属于特别巨大的数额了。公安机关将会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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