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关于税收方面,有以下几个要点要明确:
1)契税按照物业价值的百分之二进行缴纳;
2)印花税则按照物业价值的万分之五计算。其次,关于税费部分,具体涉及到如下几点:
1)登记费用为80.00元;
2)交易手续费占物业价值的百分之二;
3)工本费则为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的相关典需中,广大夫妻最为关注的话题无疑是契税是否会被豁免。参照相关法令规定可知,对于离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重新分割以及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的情况,国家将对此豁免征收契税。然而,如果原本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物业,在离婚时其权利和归属出现了变动,此时就需要按照赠予行为来征收契税。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房产过户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离婚把房子给女方了还能要回吗
在离婚案中,倘若协议书或由法律所作出的判决将房产分配给了女方,则男方不得再次提出索回要求。当两个人决定分离之时,关于他们共有的财产分配问题须按照双方的协商结果来解决。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法庭将会依据财产的种类、数量及具体情况,并秉持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考虑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最终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称的共享财产仅限于两人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资产。
至于在这之前,或者自从结束了这段同居关系以后,任何一方获得的财产,抑或是其中一方在离世之后,另一方所继承的财产均不属于共享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关于离婚情况下房产转让事宜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涉及到房产转移手续时,需要向税务机构缴纳契税,税率为物业总价值的2%;同时还须向房管部门交纳印花税,其比例为物业总价值的0.05%;另外,需要支付80元的登记费用以及每宗交易2%的交易手续费和20元的工本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原本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那么经过分割之后由其中一方继承或者继续持有,则无需再缴纳契税;而一旦某一方当事人对房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例如赠与他人,则按照赠予规定征收相应的契税。此外,离婚过程中的房产交易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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