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罪行为作为犯罪的性质,其关键特征在于不取决于具体数量或其他情节方面的因素,而是仅需实施相关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定罪量刑。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若确实出现如下特定情况之一者,则可视为属于“情节严重”范畴:
首先是,伪造、变造、买卖、亦或是盗窃、抢夺、毁损国家机关印章超过三枚以上者;
其次则是,伪造、变造、买卖或是盗窃、抢夺、破坏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累积达到十份以上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公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伪造国家公文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如下:凡有实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之违法行为者,经认定后即可定性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对于那些伪造、篡改、贩卖或者非法侵占、破坏国家机关公文以及证件、印章等重要文件资料的人员,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对本罪进行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关键要素在于是否实施了相关行为,而不是注重具体涉及的数量或者其他情节。然而,如果存在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损国家机关印章超过三枚的情形,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破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累计达到十份以上的现象,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