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就一定会起诉吗
解除羁押并等候审判并非意味着被告人必定被提起诉讼。在此期间,侦查机关将持续展开深入调查以收集相关证据。若是证据缺失及犯罪情节较轻等情况下,有可能放弃对被告提出指控。
然而,若证据确凿充分且足以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事实,那么他仍然无法逃避被诉诸法庭的命运。此种诉讼结果受制于具体案情以及适用法律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就不要坐牢吗
1、在法律范畴内,取保候审仅是众多强制性措施中的一种,而坐牢或徒刑则是刑罚体系中明确规定的具体惩罚方式。因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将来是否需要入狱服刑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关联性的影响因素。
2、就本质而言,取保候审并非刑罚处罚的一部分,它仅仅是一项强制性措施,这并不意味着在取保候审结束之后,当事人就必然无法被判处实际刑期,或者无需承担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责任。
3、在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的关键在于,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结果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以及该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具有严格限制,通常情况下,只有情节较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因此,虽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入狱服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但仍然存在着这种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代表一定会提起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侦查机关有责任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案件情节较轻,或许可以考虑不再对其提起正式的诉讼程序;然而,倘若能够确定犯罪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已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该观点,那么侦查机关依然会按照法定程序将案件移交至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因此,最终是否会提起诉讼,关键在于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立法者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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