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怎么分割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双方对于商铺经营权的态度差异。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愿意继续经营该店铺,那么他们可以先自行协商确定店铺的售价;若协议未能达成,则可委托相关的财产评估机构对商铺进行估值,并以合理公允的市价为依据,对放弃经营权益的一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其次,如果双方都意愿继续经营该商铺,那么,人民法院将参考双方的经济实力和商铺经营的长远性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在双方情况相近的前提下,法院可能会考虑采取竞标的方式,以便于核定最终的商铺经营权归属。胜出的一方有义务向失败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如果双方都没有兴趣继续经营商铺,那么他们可以共同协商决定是否申请转让或出售该物业,之后获得的销售款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经营的利润分配怎么分配
随着我国新的《民法典》的实施,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律分配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法典指出,夫妻在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方面,理所当然地享有平等产权、相同权利和相等义务。并且,夫妻双方在共同财产的处置上,也享有完全相等的处置权,这无可争议。
值得强调的是,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夫妻中的某一方欲对共有财产做出处分时,除了双方之间已经达成共识或者通过协议约定之外,其行为都必须经过其他一方的许可才能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妻共同运营的商铺资产如何进行合理划分,需要充分尊重并结合双方对于经营渠道的意愿和期望。若其中一位意欲继续经营,两方可以洽谈店面对外售卖价格以达成协议,或者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铺价值进行评估,随后按照评估结果向对方支付相应金额作为赔偿。而如果两名当事人都希望继续经营该商铺,那么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或者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来决定商铺的经营权归属。在这种情况下,胜出者有义务向落败者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最后,如果两位当事人都无意再继续经营该商铺,他们可以协商将其转让给他人,或者选择将其出售,所得收入将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公平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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