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离婚行为存在之间,配偶之中任何一位获取或者传承而来的遗产都应被视为共同财富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遗嘱明确规定仅归某一方所有的收入,则不应列入此范畴。相反,它将成为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个人资产专属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应享有对等权利,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富,且由它们共享所有权:
(一)工资、奖金及因努力付出而获得的劳务报酬;
(二)通过生产、运营以及投资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和回报;
(三)在知识产权方面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务资源,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有明确规定该项资产仅仅归属其中一方;
(五)除了以上列举之外,其余应被认定为应由夫妻分享所有权的所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遗产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关于遗产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了它的起始日期应从被继承人离世时开始计算。
依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制体制,对于自然人的生命终止方式可以大致分成两种,自然消亡以及被宣布死亡,这两种形式发生时,视为该公民在法律意义层面上进入到“死亡”状态,一旦确认这个结束时刻,就可以着手安排并确定遗产的归属与分配事宜。对于因继承问题产生的争执而需要提起司法诉讼的情况来说,投诉的有效期规定为两年,具体的起算时间是从继承人开始意识到或应当有可能得知他被侵犯的权益那天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我们所讨论的继承事宜自开始实施以来已经过去了超过二十个年份的话,那么在法院方面则不会再次受理此类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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