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赃物价值怎么计算
关于盗窃罪中涉案赃物的估价办法,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市场上的流通物品,应按照其市场零售价的中等水平进行评估;
其次,对于单位及个人所有的诸如生产资料、生活用品之类的物品,在原则上需要按照其购买时的原始进货成本进行计算;
再次,对于农业副产品,例如谷物、牲畜、家禽乃至鱼类等,则必须按照当地农贸市场同类型产品的中等价格进行评估。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赃物追不回怎么办
被告人将依据所涉及的具体罪名及其符合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判罚,绝不会受到任何形式上的宽容处理,包括从轻、减轻等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关于第一个问题,即盗窃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者,需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同时还必须承担罚金的责任;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盗窃金额超出常规范围甚至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被告人需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同样须支付罚金;
至于第三个问题,当盗窃金额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甚至涉及到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时,被告人则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涉及盗窃罪的物品价值鉴定方法,我们将按照如下标准实施:普通流通商品根据市场上同类产品中等价位情况进行估算;对于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而言,将依据其采购成本予以计算;至于农业副产品,诸如谷物和家畜等,则按照本地农贸市场中相同种类产品的常用价格进行评估。为了确保估值的公允性与合理性,我们将严格遵循上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