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重伤一人没有其他情形怎么处理
首先需立即拨打当地的报警与急救电话,等待交管部门前往现场展开勘察工作。交管部门在对现场勘察记录进行细致核实之后,有权要求涉案当事人或者在场目击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确认。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需要,交管部门还可能会暂时扣押肇事车辆以及涉案人员的相关证件。
其次,交管部门将依据调查结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明确认定。交警部门在完成调查后,将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在该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
接下来,交管部门将组织赔偿调解事宜。在确认伤者已经接受完整治疗或者确定了损害后果之后,若事故当事人愿意参与赔偿调解,那么交警部门便可组织相关调解活动。但请注意,调解的次数通常不会超过两次。若调解未能成功,则需填写《调解终止书》,并告知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不申请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后,当事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或者亲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诉讼地点会设在事故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都有机会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
如若调解失败,则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若判决中的履行义务人未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重伤能取保候审吗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的案件中,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取决于具体案情。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那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首先,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则其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
其次,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再次,若涉案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条件是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若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之后,应立即拨打当地的报警及紧急救护电话,以确保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等待相关交管部门抵达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和记录核实过程中,可能需要您本人签字确认相关信息。随后,交管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并组织双方进行赔偿调解工作。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交管部门会向您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选择聘请律师或者自行提起诉讼,由法院负责主持调解工作或者作出最终判决。对于那些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赔偿义务的责任人,作为受害方的您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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