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判多久能立案
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并不能直接影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期限,因为该项制度仅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强制措施,在刑事案件正式立案之后才得以实施。而刑事案件的立案期限,则主要由公安部门根据案情的调查进展以及证据资料的收集状况展开决定。当公安机关经初步审查后认定案件存在着刑事犯罪事实,且符合法定追责条件时,便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在此期间,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耐心等待后续司法程序的推进与公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判缓刑有什么通知
在涉及缓刑审理程序中,消息的接收方通常为原籍所在之处的公安局派出所而并非直接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做出传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判定为缓刑的人士来说,其个人人事档案将会有所记载,因此,他们的工作单位通常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缓刑作为一种暂时性的量刑制度,主要针对那些触犯了法律规定并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首先宣布其罪名成立,但暂不对其实施刑罚。在缓刑期间,执法机关将对被告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并依据其行为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司法实践中,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并不阻碍刑事立案程序的启动与推进,恰恰相反,它属于立案之后的一种法律强制性措施。具体来说,刑事立案期限的长短会受到公安侦查部门对具体案情以及相关证据收集情况等因素所左右。只有当公安部门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与审核,并确定犯罪事实确实存在且符合维权责任条件要求时,才会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在此期间,作为受保护当事人之一的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耐心等待司法机构作出公正而权威的裁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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