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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破产后职工还会和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在企业破产之时,其所有已产生的债务均应由该组织自行承担。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应当以其所持有的所有财产,来为企业的负债负起法律上的责任。
然而,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法庭将在核实并确认实际情况之后,方能决定是否正式宣布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满足以下任何情况下,均可视为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首先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其次是劳动者已经开始依法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者是劳动者不幸离世,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最后,若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也将导致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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