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保证人在为被取保候审人承担保证义务时,他本人并没有受到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指保证人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便于保持他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
有固定的收入,是考虑其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
只有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担任保证人。
保证人必须自愿为被取保候审人担保。
保证人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亲属,也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邻居、朋友、单位负责人、基层组织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由谁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立,主要依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案件的具体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其最低起算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
同时,这笔保证金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切实遵循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条款后,才能够如数退还。只有如此,这笔债务才能真正具有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严谨的条件要求:首先,该担保人需与本次案件毫无关联;其次,担保人须具备良好的能力来履行其保证义务。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应属成年人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为被保证人拥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和控制力;同时,担保人的健康状况也应足以胜任对被保证人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责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