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赔偿款金额会高于伤残鉴定。
这主要是由于工伤鉴定的基础较为宽松,往往容易达到较高级别的评定,然而,伤残的司法鉴定则更为严谨,评上级别有相当难度,且所定级别相对较低。
相较之下,人人损失的鉴定级别则更显严格。从实际审判过程来看,若工伤鉴定结果确定为十级,那么伤残鉴定的评定水平可能无法达到同一级别,故此赔偿金亦相应地降低。
对于被评定为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而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则为25个月的个人工资,同时还需按照个人平均工资的90%作为计算依据。
至于伤残鉴定的具体赔偿,则需要根据发动诉讼时所在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确定。
关于如何办理工伤鉴定,请牢记以下几点:1.职工遭遇工伤之后,待受伤状况相对稳定并对其工作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之时,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共有10个伤残等级,其最为严重的一级是最为轻微的十级;生活自理能力障碍则可分为三个级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份不能自理及生活部份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是其直系亲属向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并且附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与职工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材料。
4.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须延长鉴定结果期的,最长可延迟30个工作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立即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如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有权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第十五天内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之日算起,一年以后,工伤职工或是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是经办机构可以视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赔偿不同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之间的显著区别之一在于:
其一,申请鉴定的主体存在差异。
在工伤鉴定中,无论是已经获得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亲属还是雇佣单位都有权提出申请;
而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方面,则仅允许伤者个人提出申请。
其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进行工伤鉴定必须满足前提条件:
即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得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颁发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反之若无此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然而,对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而言,申请者所要提供的,则是公安交警部门下发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其三,申请鉴定所基于的依据、涉及的内容以及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亦有所不同。
在工伤鉴定这一环节,其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标准》两项重要文件;
但在此之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依循的标准便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其四,申请鉴定的具体时限亦有差异。
在处理工伤事宜时,伤者在治疗期满之后,当其病情相对稳定之时,便有权提出鉴定申请。
相较之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时间则是在所有治疗结束之后方可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的赔偿款金额会高于伤残鉴定。
这主要是由于工伤鉴定的基础较为宽松,往往容易达到较高级别的评定,然而,伤残的司法鉴定则更为严谨,评上级别有相当难度,且所定级别相对较低。
相较之下,人人损失的鉴定级别则更显严格。从实际审判过程来看,若工伤鉴定结果确定为十级,那么伤残鉴定的评定水平可能无法达到同一级别,故此赔偿金亦相应地降低。
对于被评定为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个人工资;而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则为25个月的个人工资,同时还需按照个人平均工资的90%作为计算依据。
至于伤残鉴定的具体赔偿,则需要根据发动诉讼时所在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确定。
关于如何办理工伤鉴定,请牢记以下几点:1.职工遭遇工伤之后,待受伤状况相对稳定并对其工作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之时,应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能力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共有10个伤残等级,其最为严重的一级是最为轻微的十级;生活自理能力障碍则可分为三个级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份不能自理及生活部份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是其直系亲属向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并且附带工伤认定决定书与职工工伤医疗相关的所有材料。
4.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有特殊情况须延长鉴定结果期的,最长可延迟30个工作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立即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如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立在市区内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有权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第十五天内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之日算起,一年以后,工伤职工或是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是经办机构可以视伤残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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