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括哪些
请注意,行政强制措施乃是行政权力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职能时,为了有效遏制违法行径,保护证据的完整性,避免潜在的风险损害和灾害扩散等问题,依照法定程序对特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实行暂时性的严格约束,或是对特定公民、法人或其他团体所拥有的财产予以暂时性的全面监管。
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别主要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对于公民人身自由的适度限制;
其次,针对实际活动地点、设施及财物的查封处理;
接着,就是对某些财物的扣押措施;
再者,冻结各类储蓄账户、资金转移款项;
最后,是其他类型的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为了遏止非法行为、防止相关证据被毁坏、防止潜在危害发生或扩散等情势,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对象的人身自由施加临时性的约束,或者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施加暂时性的掌控,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乃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正当防卫、固定证据和预防潜在风险,而依照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非罪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的严格约束,或者临时性地全面监管法人所拥有的财产。其实际手段涵盖了多种方式,如限制人体自由活动、查封或扣押涉案地点的各种物品、资产,以及冻结特定的资金账户等等。这些措施的根本宗旨在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便利政府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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