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条款,取保候审实为一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可在特定情形下实施的强制性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等待判决期间,不会产生任何社会风险。
然而,此法条并未明示累犯能否适用取保候审的问题。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累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累犯满足了上述法条所述的条件,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则从理论角度来看,累犯是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的。
然而,由于累犯往往具备较高的再次犯罪倾向,故在决定是否给予其取保候审之际,司法机构将全面权衡各类因素,包括累犯的犯罪史、社会危害程度等等。
因此,累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结合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判断来确定。
若累犯的状况符合取保候审的要求,且司法机构认定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那么累犯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累犯取保候审后可以缓刑吗
关于累犯是否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并且获得缓刑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需要明确:
第一,累犯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得到缓刑判决;
其次,依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累犯以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均不得适用缓刑。累犯应依法从重惩处,不得适用缓刑或假释;
最后,累犯的定义为:曾遭受过一定程度的刑事处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触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行的罪犯。
在处理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问题时,我们提供了多种有效的维权途径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选择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这是最为直接且最为便捷的维权方式。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可以直接找到消费场所的负责人,详细阐述您所遇到的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并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在双方都愿意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纷争;
其次,您还可以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这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维权方式。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您同样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投诉时,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需将投诉人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投诉对象的相关信息以及受损害的具体情况等内容详尽地描述出来,同时提出您的诉求。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切勿邮寄票证、单据和实物,以免造成遗失。
此外,您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您与经营者之间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您还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若以上方法皆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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