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取保候审可以结案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指引,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拘留、监禁或者单独执行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及那些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通过取保候审不至于产生重大的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此外,当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时也可运用此措施来保障其权益。
取保候审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不遭受额外的人身限制的基础上,能够正常地参与到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去。
根据该法的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构对于已经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应该确保事实清晰并且证据完备可靠,然后将这些案件提交至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严格审查及决策。
倘若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自身所犯罪行,那么这应该详细记录在案,并在提起公诉前的律师意见书中予以明确体现。
因此,醉酒驾驶案件是否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方式结案,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若醉驾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定条件,则可以依法向司法部门提出有关申请。
但请注意,取保候审并非自动代表着案件已经获得圆满解决。
实际上,案件能够正式结案应该指的是已经走过侦查阶段、审查起诉以及法庭审理等多个打法环节,并且最终得到了判决结果。
而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合法权益,以及使得诉讼工作能更加顺畅地推进下去的一种执法手段。
因此,即便在醉驾案件中成功取得保释,也无法简单通过此举达成案件的圆满结束,仍然需要按照完整的刑事诉讼手续,适时地进行审查起诉以及法庭审理等环节,以便最终达到结案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醉驾取保候审押金怎么处理
酒驾取保候审之后,被保人有义务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限内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的,当取保候审之期走到尽头之时,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正式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可前往银行领取之前所交押金的退还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面临拘留或者监禁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其目的在于维护这些人员在诉讼过程中的应有权益不受侵害。针对醉驾相关案件,如果符合关于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及条件,便可以提出此类请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样做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画上圆满句号。依照法律规定,案件需要历经侦查、审核公诉以及法庭审理等一系列程序步骤之后,直至达成最终判决结果之后方可算得上彻底结束。取保候审仅仅是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已,宗旨在于捍卫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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