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若个体的行为触犯此条例内所述之状况,如结伙聚众斗殴或对他人实施追逐堵截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依照法律法规对此人施加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然而,若在执行行政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该行为有可能涉及到犯罪问题,则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同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因此,行政拘留之后确实存在被转换为刑事拘留的可能性。
在实践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调查所得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将行政拘留转变为刑事拘留。
若经查证,行为确已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将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并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行政拘留后取保候审解除吗
若被判决定性逮捕,则预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将按法律规定予以解除并失效。如果案情轻微并且无其他特殊因素干扰,公安部门可并未必要向检察机关提出逮捕申请,待案件侦查工作圆满完成并提交至相应部门之后,检察院或者法院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