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打官司要回借款吗
即便在无需经过诉讼程序的前提下,若当事人双方能在执行过程中自行协商并达成共识,那么执行员应严格遵循法规要求,将该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逐一记录备案,并请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或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可借助和解协议这一途径,在避免诉诸法庭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借款纠纷。
然而,倘若申请执行人在签订和解协议时受到欺诈或胁迫,抑或是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那么人民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重新启动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
因此,虽然通过和解协议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诉讼风险,但和解协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需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不打官司要回借款吗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业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若认为存在错误,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这项权利意味着,若当事人确信所宣告的判决或裁定时出现了失误,他们可以借助法律途径来积极寻求错误的纠正,即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尽管在申请再审期间,原本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仍要照常执行,但鉴于您的问题实质上是关乎如何以非诉方式追回借款,而非对已生效法律文书的再审,因此,第二百零六条的相关规定或许并不能直接解答您的疑问。在不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借款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商议还款事宜;或者依据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采取其他非诉措施,如发出催款函、通知还款等。倘若上述方法均无法奏效,当事人可能不得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比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归还欠款。若您需要针对特定情境的法律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当事人可以通过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来规避诉讼程序,然而,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协定条款予以详细记录并进行确认。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欺诈行为、压迫情形或是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况,法院有权对先前做出的判决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尽管和解方案能够有效地简化诉讼流程,但在此过程中仍然需要保证其合乎法律规定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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