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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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四种。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几种

一、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几种

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过失责任赔偿如何计算

关于医疗失误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医疗费用乃根据主治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用药清单、治疗费用及住院费用的原始凭证或疾病历、处方进行核实。

其次,关于误工费方面,若受害者拥有稳定收入,则误工费理应按照其收入实际损失程度予以支付。若受害者无法证明自己存在固定收入,或者受害者系个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业者,其误工费的支付可以参考受害者在过去一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或者依据当地同等行业、相同工种、同等劳动能力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再者,伙食费的赔偿金额为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以住院天数得出。另外,护理费通常需由法医鉴定机构或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加以确认。

最后,交通费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公共汽车、火车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对于造成残疾的情况,残疾赔偿金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然而,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年龄每增加一岁,残疾赔偿金的支付年限将会相应减少;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残疾赔偿金的支付年限仅为五年。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疗过失类别的划分上,可以将其责任划分为四个层次。首要的是完全责任,此处的含义为由于医疗方面的过失行为,导致了医疗事故损害结果的完全成立;其次是轻微责任,这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是来自于其他多种因素,而医疗过失行为所起到的作用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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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对于医疗过失的责任程度一般是分为了四种的。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知道不同的责任最后是需要承担不一样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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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分为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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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br/>《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br/>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br/>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br/>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br/>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br/>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br/>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br/>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br/>(一)急救状况<br/>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br/>(二)医疗意外<br/>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br/>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br/>(三)无过错输血<br/>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br/>(四) 不可抗力<br/>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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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责任分为几种
10w+浏览2023-09-10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几种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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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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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三类: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重大医疗过失,不适用当事人申请处理程序和当事人协商处理,其处理机关应是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和法院:它不属于当事人协调处理的范围(民事责任除外,当事人自行协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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