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起诉流程如下: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不知情离开能走保险吗
若行为人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导致意外发生并实施了逃逸行为,他仍然有资格享受保险服务;
然而,如果其确实知情却仍旧选择逃离现场,那么便可能会被归类为逃逸行为。无论涉及到的具体情况如何,保险公司都必须在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做出赔偿,而逃逸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交强险的免赔考虑因素之一。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若对方未能履行相关赔偿义务,对于此类情况进行诉讼所需遵循的步骤具体如下:首先,在正式提交索赔诉求之前,需详细整理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除通常必备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受害者损伤及其所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证明文件(如病情诊断报告、法医学鉴定结果、伤情等级评估以及相关照片等);(2)用以支持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住宿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的相关证据(例如医疗费用收据、误工天数与相应工资收入的证明文件、住宿费用收据、车船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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