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不知道对方任何财产信息怎么办
您可考虑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进行深入的调查。首先,是由辩护律师运用其律所开具的介绍信展开调访。在大多数情形下,执业律师凭借其所在律所出具的介绍信展开调查工作,特别是针对大型国有企业或者政府机关及事业院校等机构时,他们通常会给予积极配合,足以提供相应的工资收益相关信息。
在此之前,辩护律师应当预先同拟查访单位的劳动工资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预约沟通,随后携带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所开具的介绍信启程展开调查。其次,在尚未实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地区,如是方当事人的薪酬收入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育产生显著影响,则可请求法院对其相关薪酬收入状况予以全面调查采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不知道具体财产该怎样办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当涉及到离婚处理财产这一问题时,作为当事人,你应当首先着手自我审视和整理个人的财产状况,并同时对配偶一方的财务状况展开详尽的调查工作。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遵循合法合规的途径和方法,因此,你不仅可以选择委派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完成此项任务,更为可靠的选择则是向相应的法律机构或部门递交申请,请求他们依法对配偶一方的财产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与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仅能就共同拥有的财产部分进行合理的分割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进行离婚的过程中,倘若您对另一方的财务状况掌握不足,那么此时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对另一方的收入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您完成此项工作。律师可以凭借律所开具的介绍信,前往对方所在的单位,尤其是国有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等重要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机构通常都会积极配合,为律师提供所需的工资信息。然而,为了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律师需要事先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按照规定携带自己的执业证书以及律所开具的介绍信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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