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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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

1、拆迁补偿或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或对协议反悔,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承租人起诉要求出租人(被拆迁人)赔偿因房屋拆迁造成的停业和装修损失。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若您认为拆迁安置存在不公平或不符合规定之处,请寻求以下相关部门的协助和解决方案:

首要步骤是直接联系所在地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机构。

这部分政府机构具有对所辖区之内的包括征收与补偿在内的各项事务进行管理和执行的法定职责,因此,针对拆迁安置中出现的任何不当行为或决定,首先向这些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机构提出申诉和质疑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途径之一。

接下来,如果您对拆迀部门给出的答复持保留意见,您可以向上一层级的政府机构进行投诉,或者更进一步,您还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提交裁决申请。

对于裁决结果无法认同的话,您还享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了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涉及房屋拆迁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多种类型的纠纷与诉讼:首先,当双方就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方案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之后,其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严格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甚至对协议内容表示出反悔态度,那么另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履行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其次,作为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他们也有权利针对出租人(即被拆迁人)提出诉讼,要求其承担由于房屋拆迁所导致的停业以及装修方面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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