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可以治安处罚吗?
实施家庭暴力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实施家庭暴力者,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二、家庭暴力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面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依法畅行离婚之诉权。
若某对夫妻之中的任何一方坚决主张离婚,同时又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便有权直接向拥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以达成离婚之目的。
值得我们铭记的是,作为中国的一名普通公民,我们都有着享有婚姻自主的权利,这意味着我们既享有缔结婚姻的自由,亦享有解除婚姻的自由。
然而,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等行为将会彻底毁掉家庭的和谐气氛,甚至在较为严重的情况下,还将危及到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对于家中的弱势一方所造成的无法忽视的伤害亦无法避免。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能够确证某一方确实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并且经过多次调解而未能取得良好效果的话,那么,法院应当予以批准离婚申请,无过错方更是有权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