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以后彩礼返还吗
看情况,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登记以后彩礼是否还能返还呢
在当事人完成婚姻登记程序之后,彩礼依然有可能予以退还。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章,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便可要求女方将彩礼收回:
首先是若双方未能顺利履行婚姻登记程序,即在支付彩礼之后并未正式缔结夫妻关系;
其次是尽管已成功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夫妻双方未能共同生活的情况下;
最后则是在婚前支付彩礼致使付款方经济状况陷入极度困窘的境地时。
所谓的“彩礼”,作为结婚前赠与对方的贵重财物,其价值往往较为昂贵。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根据具体情况,符合相关要求者可申请返还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返还依照习俗支付的彩礼时,若经查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尚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虽已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在一起;(3)、婚前支付行为导致支付方生活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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