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1、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2、认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关键在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有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是否存在主观故意。3、医疗过失行为可以给患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二、医疗过失的情形有什么
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着如下几种常见的医疗过失类型:
首先,源于诊疗工作中的粗心和疏忽的过失行为;
其次,源于过分自信导致的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
最后,一些由于医护人员技术失误而引发的技术过失现象。
当医疗过失事件发生或被发现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应立即采取果断且及时的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对患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损害,同时防止该等损害程度进一步加剧和扩大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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