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办
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所以说员工是有权拒绝调岗降薪处理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企业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怎么办
如未经现行有效的劳资关系谈判协商及一致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擅自对劳动者进行职位调动,则劳动者有权利予以拒绝,且应依据劳动合约之原有约定或协议为准,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
在劳动合同时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说明的情况下,任何关于岗位变动的事宜皆属于合同变更的重要环节,必须尊重并满足两个必要与充分的前提条件:
第一,需求双方需经过周全而平等的协商一致;
第二,所涉及的权力交涉过程必须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存证。
两者缺一不可,如未能充分体现上述条件原则,劳动者理应有合法权益拒绝接受公司安排的职位变动以及薪酬降低等处置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在劳动契约并未对调岗事宜作出特别说明的情况下,调整工作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关键要素,必须符合两大基本前提条件:首先,需经由劳资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其次,变更事项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记载。这两项条件缺一不可,倘若用人单位未经与劳动者充分协商且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擅自进行调岗操作,那么劳动者有权对此表示反对和拒绝。在此种情形之下,劳动合同仍应按照原先的约定条款继续执行。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劳动者享有权利拒绝接受调岗降薪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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