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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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异地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一、异地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本。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民典《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离婚程序能进行吗

离异本就不仅仅限于本地范围内,异地同样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来说,异地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启动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

当事人欲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中的“起诉”阶段,就是在法院向人民法院提交要求解除与其配偶婚姻关系的申请。

当事人在提交起诉文件时,应同时递交诉状及相关文件至人民法院。

自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起,该案件的诉讼程序正式展开。

2.进行审理阶段:

所谓的审理,即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之后,依照法定程序展开一系列的相关活动,直至作出判决为止。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的准备、调解以及开庭审理等三个连续的环节:

(1)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收到起诉申请书后,人民法院应对其进行审核,若符合立案标准,则须于七日内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相关诉讼文书副本送达被告处,被告方应当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日内提交相应的答辩文书;

审判员在审查诉讼材料、了解事实及证据之后,应予以报告;

人民法院若发现有不符合起诉或者应诉条件的原被告人员,必须予以调整,并且通知那些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参与诉讼。

(2)调解阶段:

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首先组织各方进行调解,旨在帮助各方都能理解彼此的立场,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最终达到离婚或和好的目的。

如果达成和解协议且无争议的,人民法院应记录此协议,并且原则上并不发放调解书;

假如离婚协议,人民法院需制作出具备与判决书相同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3)开庭审理阶段:

在无法按照调解方案处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即可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在开庭前三日,人民法院将通知各方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开庭日期;

在开庭审理之前,书记员将核查参与人数以及宣布开庭秩序;

审判员将会阐述案子的注意事项,如法官是否需要避嫌,随后,庭审过程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分别询问各方当事人以及当事人陈述;

告知当事人权益和责任,询问证人以获取证词;

展示各类证据,宣传认定结果;

展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讲勘验记录。

接下来到了法庭辩论环节,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发言,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亦会发表意见,双方进行辩论。

3.审判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还应再次尝试调解,然而若是调解不成,应立即宣判。

审判阶段一律实施公开审理模式。

案件当庭宣判,人民法院应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

定期宣判,宣判公告发布后即发出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完全结束。

倘若当事人对此判决结果产生异议,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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