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在不明实情的情况下侵犯法律就属于犯罪行径。
然而,部分特殊情景下,如法律规定了行为人必须对某项特定的违法行为有所认识,则“无知”便无法再作为其取得豁免的借口。
然而,在某些极其罕见的状况下,倘若行为人确实不可能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质,且这种“不解”源于合乎逻辑和合法性的缘由,那么这种情形或许将会对将其判定为刑事罪犯产生影响。举例来说,当涉及一些专业性极强、普通民众难以理解的法律条款时,若行为人无从得知这些规定,并且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去了解它们,那么在量刑过程中,这一因素可能会被纳入考量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能一概而论未明真相的违法即犯罪。特定情境下,若法律严格要求知悉违法,无知非免责理由。但极罕见情况下,若行为人因合理逻辑与合法性无法认知违法性,此情况或影响刑事定罪。如复杂法律条款,公众难以掌握,行为人若无知晓途径及能力,量刑时会考虑此因素。
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信罪怎么判
对于以下三项案件,若当事人在不明真相的前提下做出上述行为,均不能被认定成立相关罪名:
首先,当事人并不知情;
其次,但当事人已经明确意识到某些人正在使用信息网络从事某种非法活动,并且他们还为这些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最后,或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各种形式的便利条件,那么这就构成所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然而,如果当事人不了解这些情况,且没有参与其中,那将不会被认为是同等的犯罪行为,也就不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再者,若属单位犯下此类罪行,相关部门将会对其进行罚金的惩罚,而对于该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将会依据上文所述的第一类情形依法处以相应的刑罚。
须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两种行为,若同时触犯了其他法律规定的犯罪,应该按照处罚较为严重的条例来确定适当的犯罪罪名进行惩处。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怎么办
若在无意识之中接收了赃物,可能面临着各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倘若您确凿事前对事实毫不知情,且以合理价位和常规交易模式进行购入,同时也竭力履行了应有的审查职责,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并不构成犯罪行为。然而,您仍需全力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的交易记录以及目击者的证词等证据,以此来证实自身的无辜。若无法充分证明您的无知,则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法律风险。例如,涉案物品可能会被依法追回,从而给您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因此,在日常商业活动中,务必审慎审查商品的来源,妥善保存相关交易凭证,以便尽可能地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
不能一概而论未明真相的违法即犯罪。特定情境下,若法律严格要求知悉违法,无知非免责理由。但极罕见情况下,若行为人因合理逻辑与合法性无法认知违法性,此情况或影响刑事定罪。如复杂法律条款,公众难以掌握,行为人若无知晓途径及能力,量刑时会考虑此因素。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